同志们:
今天,借此次人大常委会会议,结合近期中央和省、市通报的典型案例,围绕 “严守纪律规矩、深化作风建设”这一主题,与大家交流几点体会。
一、以案为镜,要深刻体会作风之弊的顽固性
近日,中央层面通报了 2起党员干部在学习教育期间顶风违规吃喝典型问题:某县人大调研组在基层视察时,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隐蔽宴请”,餐后部分干部串通销毁消费记录、统一“口径”隐瞒不报;某乡镇人大主席团成员在代表联络站活动中,违规接受企业主赠送的高档烟酒,事后以“工作餐”为名模糊账目。更令人警醒的是,面对组织核查,有人称“只是普通聚餐,没必要上报”,有人讲“大家都这么做,法不责众”,甚至有人试图“找关系说情、压案不查”。
看似 “一顿饭”的问题,实则是“破纪破防”的开端。这些发生在学习教育期间的“顶风作案”,暴露出个别干部把 纪律 规定当 “耳旁风”、把纪律规矩当“纸老虎”的侥幸心理,把“亲清”政商关系异化为“酒桌利益链”,把“为民履职”歪曲为“为己谋利”,性质恶劣、影响极坏!
二、定性明责,要严格遵守纪律规定的铁规矩
纪律规定从 “一个节点”到“一条主线”,从“治标”到“治本”,党中央以“得罪千百人、不负十四亿”的担当推进作风建设,用实践证明, 纪律 规定不是 “软约束”,而是“硬杠杠”;不是“一阵风”,而是“持久战”;不是“小事情”,而是“大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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