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推进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推进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总结上半年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成效,分析当前面临的严峻形势与存在的突出问题,安排部署下半年重点任务,动员全市上下进一步统一思想、压实责任、攻坚突破,持续改善空气质量,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生态环境保障。参加今天的会议有市人大常委会 副主任、市政府 副市长、市政协 *副主席,各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农村局等市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刚才,市生态环境局、*区、*县作了汇报发言,讲 得 都很好,既总结了成绩,也指出了问题,更提出了针对性的措施,我都同意,大家一定要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落实。下面,结合工作实际,我再讲几点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大气污染防治的严峻性与紧迫性

大气污染防治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事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事关全市长远发展大局。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始终把大气污染防治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和民生工程来抓,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大气污染防治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攻坚任务依然艰巨繁重。 一是 从国家战略层面看,生态环境保护已成为统筹推进 “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重要内容,党中央、国务院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视程度前所未有,要求标准也越来越高。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要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还老百姓蓝天白云、繁星闪烁”。这为我们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如果我们在大气污染防治上掉以轻心、行动迟缓,不仅会影响全市生态环境质量的改善,更会拖全省乃至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后腿,无法向党中央和全市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二是 从群众期盼层面看,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向往越来越强烈,对空气质量的关注度也越来越高。上半年,我市优良天数比例达到 71 . 8 %,同比增加 2 %, PM2 . 5 平均浓度 48 . 9 微克 /立方米,同比下降 5 . 6 %,这是全市上下共同努力的结果,也得到了群众的初步认可。但我们也要看到,在重污染天气发生时,群众的抱怨和不满依然存在,比如在 月 日至 月 日的重污染天气过程中,市 12345 政务服务热线接到关于大气污染的投诉达 320 余件,涉及企业废气排放、工地扬尘、秸秆焚烧等多个方面。这充分说明,我们的工作与群众的期盼还有不小差距,必须下更大决心、花更大力气加以解决。 三是 从发展大局层面看,良好的生态环境是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当前,各地都在抢抓绿色低碳发展机遇,谁能在生态环境保护上占据主动,谁就能在区域竞争中赢得优势。如果我们不能有效改善空气质量,不仅会影响招商引资和项目落地,还会制约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上半年,我市某重点招商项目因周边空气质量不达标,导致项目环评审批延迟,影响了项目开工进度,这一教训十分深刻。因此,抓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不仅是生态问题,更是发展问题,必须统筹兼顾、协同推进。

二、肯定成绩成效,准确把握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良好态势

上半年,全市各级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聚焦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攻坚克难、真抓实干,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为全年目标任务的完成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工业减排攻坚取得显著突破 一是 资金投入力度持续加大。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先后成功申报中央大气专项资金项目 36 个,获资 1 . 86 亿元,这些资金主要用于企业脱硫脱硝、 VOCs 治理、除尘设施升级等重点项目。同时,市级财政配套资金 5000 万元,各县(市、区)也累计投入资金 2 . 3 亿元,形成了多元化的资金投入机制。比如 *县为推动辖区内化工企业治理,县财政专门拿出 8000 万元,对完成治理任务并达到超低排放标准的企业给予每吨产品 30 元的奖励,极大调动了企业的积极性。 二是 治理项目推进成效明显。在省生态环境厅下达我市 470 个大气治理项目的基础上,我们自我加压,以钢铁、水泥、铸造、无机磷化工等行业为重点,谋划工业企业治理项目 600 个,目前已完成 352 个,完成率达 58 . 7 %。其中,*钢铁集团投资 12 亿元实施了烧结机脱硫脱硝改造项目,改造后烧结机头二氧化硫浓度从原来的 150 毫克 /立方米降至 35 毫克 /立方米以下,氮氧化物浓度从 300 毫克 /立方米降至 100 毫克 /立方米以下,每年可减少污染物排放 2 . 3 万吨; *水泥有限公司投资 1 . 5 亿元完成了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项目,不仅解决了生活垃圾处理难题,还减少了粉尘排放 8000 余吨。 三是 产业结构优化步伐加快。严格执行产业准入标准,坚决遏制 “两高”项目盲目发展,上半年共否决不符合环保要求的项目 23 个,涉及投资额达 56 亿元。同时,加快推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推动 *个工业园区开展循环化改造, 家企业通过清洁生产审核。比如 经济开发区通过实施循环化改造,园区内企业之间实现了资源共享、废物互用,上半年园区整体能耗下降 8 %,废气排放量下降 12 %。

(二)重污染天气应对能力持续增强 一是 预警会商机制不断完善。积极科学应对重污染天气,在重污染天气高发期,每天组织气象部门、行业专家开展会商研判,分析空气质量变化趋势,预测污染扩散路径。上半年共开展会商研判 126 次,发布空气质量预报信息 365 条,为精准应对重污染天气提供了科学依据。在 月 日的重污染天气过程中,通过提前会商研判,我们及时启动了橙色预警响应,比原定时间提前了 12 小时,有效减轻了污染程度。 二是 应急减排措施落实到位。严格落实 “一企一策”监管要求,为全市 432 家重点排污企业制定了个性化的应急减排预案,明确了不同预警级别下的减排措施和减排比例。通过现场督查和在线监测相结合的方式,督促企业按预案要求落实各项减排措施。上半年共出动执法人员 8600 余人次,检查企业 3200 余家次,发现并整改应急减排措施落实不到位问题 156 个。比如在 *月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铸造厂未按要求停产,执法人员现场责令其立即停产,并依法处以 20 万元罚款,起到了良好的警示作用。 三是 区域协同应对成效显著。加强与周边市(县)的沟通协调,建立了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上半年共开展联合执法行动 12 次,查处跨界污染案件 5 起。在 月 日至 月 日的区域性重污染天气过程中,我市与 *市、*市同步启动应急响应,统一实施限产、限行等措施,区域内 PM2 . 5 浓度较去年同期下降了 12 . 3 %,重污染持续时间缩短了 24 小时。

(三)面源污染管控水平不断提升 一是 露天禁烧管控成效明显。强化面源污染管控,全方位推动农作物露天禁烧工作的开展,市、县、乡、村四级联动,组建了 1200 余人的巡查队伍,配备无人机、高清摄像头等设备 230 余台(套),实现了对重点区域的全天候监控。上半年共查处露天焚烧案件 320 起,罚款金额达 56 万元,较去年同期分别下降了 35 %和 40 %。*区创新推行“田长制”,将辖区内所有农田划分为 1200 个网格,每个网格由一名村干部担任网格员,负责日常巡查和宣传教育,上半年该区未发生一起大面积露天焚烧事件。 二是 扬尘污染治理持续加强。围绕道路扬尘、施工工地扬尘等问题,坚持日巡查、周通报、现场核查、整改 “回头看”,对重点问题跟踪到底,共检查发现施工工地扬尘问题 250 余个,下达整改通知书 180 份,对 23 个问题突出的工地进行了立案查处,罚款金额达 150 万元。同时,加大道路清扫保洁力度,市区机械化清扫率达到 92 %,洒水降尘频次从每天 2 次增加到 4 次, *街道还引入了新型雾炮车 3 台,对辖区内主要道路进行不间断喷雾降尘,道路扬尘浓度较去年同期下降了 18 %。 三是 餐饮油烟管控巩固提升。巩固餐饮油烟管控成效,按照 “一点一策”清单开展重点区域餐饮聚居区常态化巡查,要求正在营业的商户开启油烟净化器并保持正常运行。上半年共检查餐饮单位 2800 余家次,下达整改通知书 320 份,督促 230 家餐饮单位安装了高效油烟净化器,对 120 家未按要求运行的餐饮单位进行了处罚。 * 县对辖区内的 * 条餐饮示范街进行了全面改造,统一安装了油烟在线监控设备,实现了对油烟排放的实时监控,群众投诉量较去年同期下降了 60 %。

三、正视短板弱项,清醒看到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面临的严峻挑战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还存在不少短板和弱项,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实现全年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艰巨。

(一)空气质量改善压力持续加大 一是 优良天数比例提升空间有限。上半年,我市优良天数比例为 71 . 8 %,同比增加 2 %,但与全年 75 %的目标相比,还差 3 . 2 个百分点,剩下的半年时间里,我们每月需要新增优良天数 1 . 5 天以上,任务十分艰巨。特别是进入下半年,受不利气象条件影响,空气质量改善难度加大,去年同期 月至 月优良天数比例仅为 68 %,比上半年下降了 3 . 8 个百分点。 二是 PM2 . 5 浓度反弹风险较高。上半年,我市 PM2 . 5 平均浓度为 48 . 9 微克 /立方米,同比下降 5 . 6 %,但距离全年 45 微克 /立方米的目标还有 3 . 9 微克 /立方米的差距。从监测数据来看,*月、*月两个月 PM2 . 5 浓度分别为 56 微克 /立方米和 52 微克 /立方米,均超过了年度目标,如果下半年不能有效控制,很可能导致全年目标无法完成。 三是 臭氧污染问题日益凸显。随着气温升高,臭氧污染已成为影响我市空气质量的新挑战。上半年,我市臭氧超标天数达 28 天,较去年同期增加了 8 天,特别是 月至 月,臭氧浓度多次出现超标,最高值达到 210 微克 /立方米,超过国家标准 1 . 3 倍。臭氧污染治理技术复杂、难度大,给我们的工作带来了新的考验。

(二)重点领域治理仍存在薄弱环节 一是 工业企业治理不够彻底。虽然我们完成了 352 个工业治理项目,但部分企业治理设施运行不稳定,偷排漏排现象依然存在。上半年,市生态环境局通过在线监控发现, 家企业存在超标排放行为,其中 化工企业多次超标排放 VOCs ,浓度最高达到 180 毫克 /立方米,超过国家标准 3 倍。此外,还有 120 个治理项目进度滞后,其中 *县的 20 个铸造企业治理项目,因资金不到位、技术不成熟等原因,目前仅完成 5 个,严重影响了整体进度。 二是 面源污染管控存在盲区。露天禁烧方面,虽然总体形势好转,但在偏远农村地区,仍有零星焚烧现象发生,上半年卫星遥感监测发现我市秸秆焚烧火点 15 个,主要集中在 镇、乡等偏远地区。施工扬尘方面,部分小型工地、市政维修工程管理不规范,未落实围挡、覆盖、洒水等降尘措施,成为新的扬尘污染源。比如区 街道一处小型装修工地,因未采取任何降尘措施,导致周边 PM10 浓度短期内上升了 30 %。 三是 移动源污染治理进展缓慢。机动车尾气排放是大气污染的重要来源之一,但我市在移动源污染治理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目前,全市还有黄标车 1200 余辆未淘汰,老旧车淘汰进度滞后于计划。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速度较慢,上半年全市新增新能源公交车仅 50 辆,占新增公交车总数的 30 %,与省定 40 %的目标还有差距。此外,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难度大,部分工程机械未登记备案,冒黑烟现象较为普遍。

(三)工作推进机制还不够健全 一是 部门协同配合不够紧密。大气污染防治涉及生态环境、发改、工信、住建、交通等多个部门,但在实际工作中,部分部门之间存在职责交叉、推诿扯皮现象。比如在扬尘污染治理方面,住建部门负责施工工地监管,城管部门负责道路清扫保洁,但对于 城乡接合部 的道路扬尘,两部门之间责任划分不够清晰,导致监管出现空档。上半年, *市 12345 政务服务热线接到的 320 余件大气污染投诉中,有 25 件因部门职责不清而未能及时处理。 二是 基层监管能力有待提升。县(市、区)、乡镇(街道)环保执法力量薄弱,人员配备不足、专业素质不高的问题较为突出。全市 12 个县(市、区)中,有 8 个县(市、区)的环保执法人员不足 30 人, 县甚至只有 15 人,难以满足日常监管需求。同时,基层执法设备简陋,缺乏先进的监测仪器和执法车辆,上半年 镇环保所因没有便携式检测仪,无法对辖区内一家企业的废气排放进行现场监测,延误了执法时机。 三是 考核问责力度不够严格。虽然我们建立了大气污染防治考核机制,但在实际执行中,存在考核标准不够细化、问责力度不够等问题。上半年,有 3 个县(市、区)空气质量同比下降,但仅对其进行了通报批评,未采取更严厉的问责措施,难以形成有效震慑。此外,考核结果与干部任用、资金分配等挂钩不够紧密,导致部分地方重视程度不够、工作推进不力。

四、聚焦重点任务,全面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再上新台阶

下半年,我们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聚焦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全力以赴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确保全年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如期实现。

(一)持续深化工业污染源治理攻坚 一是 加快推进治理项目建设。对于剩余的 248 个工业治理项目,要倒排工期、挂图作战,明确每个项目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完成时限,确保年底前全部完成。对进度滞后的项目,实行挂牌督办,每月通报进展情况,对连续两个月未达到进度要求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约谈相关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 市要加快推进 20 个铸造企业治理项目,成立工作专班,协调解决资金、技术等难题,确保 月底前全部完成。 二是 强化企业排污监管。严格落实 “一厂一策”要求,对重点排污企业实行 24 小时在线监控,确保治理设施稳定运行。加大执法检查力度,采取 “四不两直”、交叉互查等方式,严厉打击偷排漏排、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下半年计划开展专项执法行动 12 次,检查企业 1500 家次以上,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 100 起以上,罚款金额不少于 1000 万元。同时,推行 “环保红黑榜”制度,对连续 3 个月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列入红榜,减少检查频次;对多次超标排放的企业列入黑榜,实施限产、停产等措施。 三是 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严格执行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坚决杜绝 “两高”项目落地。加快推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鼓励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下半年,计划推动*家钢铁企业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家水泥企业完成脱硝技术升级,*家化工企业实现 VOCs 综合治理。同时,大力发展节能环保、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上半年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同比增长 15 %,下半年要力争达到 20 %以上。

(二)全面提升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能力 一是 完善预警会商机制。加强与气象部门的合作,建立常态化的预警会商机制,提高预报预警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增加会商频次,在重污染天气高发期,每天至少开展 2 次会商,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同时,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为预警会商提供技术支持,下半年计划投入 200 万元,购买专业的空气质量预报服务。 二是 强化应急减排措施落实。进一步细化 “一企一策”应急减排预案,明确不同预警级别下的具体减排措施和责任分工,确保应急减排措施可操作、可核查、可问责。加强对企业应急减排措施落实情况的督查检查,对未按要求落实的企业,依法从严处罚。下半年计划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2 次,提高各部门、各企业的应急响应能力。 三是 加强区域协同应对。积极参与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与周边市(县)建立更加紧密的合作机制,实现信息共享、联合执法、协同减排。在重污染天气发生时,同步启动应急响应,统一实施限产、限行等措施,最大限度减轻污染影响。下半年计划与 *市、*市联合开展区域应急演练 1 次,提升区域协同应对能力。

(三)精细化推进面源污染综合管控 一是 加大露天禁烧管控力度。进一步完善市、县、乡、村四级巡查网络,增加巡查频次,扩大巡查范围,实现对所有农田、林地、园地的全覆盖。充分利用无人机、高清摄像头等科技手段,提高监管效率。对发现的露天焚烧行为,坚决依法查处,绝不姑息迁就。下半年计划开展露天禁烧专项整治行动 4 次,查处案件不少于 200 起,罚款金额不少于 40 万元。同时,加大宣传教育力度,通过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宣传露天禁烧的危害和相关法律法规,提高群众的环保意识。 二是 深化扬尘污染治理。加强施工工地扬尘监管,严格落实 “六个百分之百”要求(施工工地周边 100 %围挡、物料堆放 100 %覆盖、出入车辆 100 %冲洗、施工现场地面 100 %硬化、拆迁工地 100 %湿法作业、渣土车辆 100 %密闭运输),对未达到要求的工地,一律责令停工整改。下半年计划检查施工工地 500 家次以上,下达整改通知书 300 份以上,对 50 个问题突出的工地进行立案查处。加大道路清扫保洁力度,提高机械化清扫率和洒水降尘频次,市区机械化清扫率要达到 95 %以上,洒水降尘频次增加到每天 5 次。 三是 加强餐饮油烟管控。对餐饮单位实行分类管理,对大型餐饮企业、餐饮集聚区安装油烟在线监控设备,实现实时监控。加大巡查力度,每月至少开展 1 次全覆盖检查,督促餐饮单位正常运行油烟净化器。下半年计划新增油烟在线监控设备 100 台(套),检查餐饮单位 3000 家次以上,下达整改通知书 400 份以上。同时,鼓励餐饮单位使用清洁能源,推广环保型灶具,减少油烟排放。

(四)大力推进移动源污染治理 一是 加快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制定黄标车和老旧车淘汰计划,明确淘汰目标和时间表,采取财政补贴、强制报废等措施,推动黄标车和老旧车尽快淘汰。下半年计划淘汰黄标车 500 辆、老旧车 800 辆,确保年底前完成全部淘汰任务。 *县要加大工作力度,采取“以旧换新”等方式,加快老旧车淘汰进度,确保完成年度目标。 二是 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对购买新能源汽车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补贴,完善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下半年计划新增充电桩 200 个,实现市区主要公共场所全覆盖。加快新能源公交车、出租车的更新换代,下半年计划新增新能源公交车 100 辆、出租车 50 辆,新能源公交车占比达到 40 %以上。 三是 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对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全面登记备案,建立台账,实行编码管理。加大对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情况的检查力度,下半年计划检查非道路移动机械 500 台次以上,对排放超标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依法予以处罚。同时,推广使用低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鼓励企业更换符合国三及以上标准的设备。

五、强化保障措施,确保大气污染防治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大气污染防治是一项系统工程,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必须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保障措施,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一)压实工作责任 一是 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各县(市、区)政府要切实担负起大气污染防治的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负总责,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层层传导压力,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下半年,市政府将每季度召开一次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推进会,听取各县(市、区)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对工作不力的县(市、区)进行约谈。 二是 强化部门监管责任。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形成工作合力。生态环境部门要牵头抓总,做好统筹协调、监督检查等工作;发改部门要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能源结构优化;工信部门要推动工业企业污染治理;住建部门要加强施工工地扬尘监管;交通部门要做好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和道路扬尘治理;农业农村部门要抓好秸秆禁烧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各部门要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如期完成。 三是 严格企业主体责任。企业是大气污染防治的责任主体,要严格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加大环保投入,完善污染治理设施,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要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加强内部管理,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违法排污的企业,要依法从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强化资金保障 一是 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市级财政要继续加大对大气污染防治的投入,下半年计划安排专项资金 1 亿元,主要用于工业治理、扬尘控制、应急能力建设等重点项目。各县(市、区)也要相应增加财政投入,确保资金保障到位。同时,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力争下半年再争取中央、省专项资金 1 亿元以上。 二是 拓宽资金筹措渠道。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大气污染防治,通过 PPP 模式、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吸引更多社会资金投入到大气污染防治项目中来。下半年计划推出 5 个 PPP 项目,总投资预计达 10 亿元,主要涉及污水处理、垃圾焚烧发电、 VOCs 治理等领域。 三是 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对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的管理和监督,确保资金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建立资金使用绩效评价机制,对资金使用效益低下的项目,收回资金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加强科技支撑 一是 加强监测网络建设。完善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在现有 28 个国控、省控监测点的基础上,下半年计划新增 10 个乡镇(街道)监测点,实现对重点区域的全覆盖。同时,加强监测设备维护和管理,确保监测数据准确可靠。 二是 推广应用先进技术。积极引进和推广先进的大气污染治理技术,如低温等离子体技术、光催化氧化技术、高效除尘技术等,提高污染治理水平。下半年计划组织开展技术交流活动 2 次,邀请专家学者进行授课指导,为企业提供技术支持。 三是 建立智慧环保平台。整合环保、气象、交通等部门的数据资源,建立集监测、预警、指挥、调度于一体的智慧环保平台,实现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智能化管理。下半年计划投入 5000 万元,启动智慧环保平台建设,力争年底前完成一期工程。

(四)严格考核问责 一是 完善考核评价体系。修订完善大气污染防治考核办法,将空气质量改善目标、重点任务完成情况等纳入考核内容,提高考核的科学性和针对性。考核结果要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挂钩,作为干部提拔任用、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二是 强化监督检查。建立常态化的监督检查机制,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监督检查。下半年计划开展专项督查 4 次,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通报、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力的要严肃问责。 三是 严肃追责问责。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不力、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县(市、区)和部门,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因工作失职渎职导致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的,要依法依纪从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加强宣传引导 一是 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大气污染防治的重要意义、政策措施和工作成效,提高群众的环保意识和参与积极性。下半年计划开展主题宣传活动 4 次,发布新闻稿件 200 篇以上,制作公益广告 30 条。 二是 畅通公众参与渠道。建立健全公众参与机制,鼓励群众举报环境违法行为,对举报属实的给予奖励。开通大气污染防治热线电话和微信公众号,及时回应群众关切,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下半年计划受理群众举报 500 件以上,办结率达到 100 %。 三是 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鼓励群众选择公共交通、自行车、步行等出行方式,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开展 “绿色家庭”“绿色社区”“绿色企业”等创建活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大气污染防治的良好氛围。

同志们,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是一场硬仗,也是一场持久战,任务艰巨、使命光荣。我们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务实的作风,攻坚克难、真抓实干,全力以赴打好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不断改善全市空气质量,为建设美丽 *、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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