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徙木立信”之决心,出台作风建设,为新时代作风建设锚定方向。这一规定不仅是改进作风的切入口和动员令,更是长期有效的铁规矩、硬杠杠,彰显了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
的坚定意。司法机关作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其作风建设直接关系到司法公信力与人民群众对法治的信心。落实作风建设精神,成为司法机关强化自身建设、回应人民期盼、推动司法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所在。
一、深刻领会作风建设精神的内涵与意义
作风建设精神蕴含着革命性、人民性和实践性,是新时代正风肃纪的起点,是密切党群关系的桥梁,更是推进自我革命的利刃。从其诞生之初,便剑指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突出问题,致力于重塑党风政风,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对于司法机关而言,这一精神与司法为民的本质属性一脉相承。回顾人民检察90余年的历史,从陕甘宁边区“马锡五审判方式”强调“走出窑洞、深入群众”,到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检察实践,无不体现着作风建设与司法为民的同频共振。司法机关只有将作风建设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才能在司法实践中站稳人民立场,真正做到公正司法、司法为民。
二、司法机关落实作风建设精神的具体举措
(一)强化政治引领,压实主体责任
司法机关党组切实扛起落实作风建设精神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其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构建起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以人民法院为例,将作风建设纳入法院工作整体布局,与审判执行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确保作风建设融入司法工作的全过程。
同时,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完善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会议活动、文件简报、新闻报道等方面的管理制度,从源头上规范司法机关的运行。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通过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确保制度落地生根,杜绝制度空转现象。
(二)深化思想教育,增强纪律意识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司法机关通过集中学习、专题讲座、警示教育等多种形式,组织干警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作风建设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例如,检察机关运用“三学联动”机制,原原本本学夯实根基、带着问题学破解难题、结合融合学促进转化,引导干警深刻认识作风建设的重要性,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
借助典型案例通报、警示教育大会等手段,以过往案例为镜鉴,促使干警心怀敬畏、心存戒惧、坚守底线。在学习过程中,注重将理论学习与司法实践相结合,引导干警反思在司法办案中如何践行作风建设精神,避免出现就案办案、机械司法等问题。
(三)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查纠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