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百多年前梁启超先生就说过,“故今日之责任,不在他人,而全在我少年。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少年独立则国独立,少年自由则国自由,少年进步则国进步。”可见,青少年事关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他们是祖国未来的建设者,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那么思想道德教育必然贯穿始终。“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为山九仞,岂一日之功。”我们更要对青少年中的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教育给予足够的重视。根据《未成年保护法》第二条、《民法总则》第十七条的规定,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而这个时期是未成年人成长的重要时期,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水平不仅关系到自身的健康和幸福,而且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切实利益,更关系到社会的稳定。从我县实际情况来看,县政府、县教体局等相关单位,都投入了相当精力,在加强未成年人教育成长、环境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由于家庭、学校、社会等各方面消极因素的影响,使我县未成年人的教育成长环境还不尽如人意。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一)家庭教育管理的失位。一是我县是人口输出大县,外出务工人员相对较多,流动性很大,父母离异的家庭不少,造成我县不少的单亲家庭或者隔代家庭,单亲家庭的父母由于忙于工作,隔代家庭的爷爷奶奶由于年纪大了,对未成年人缺乏严格的家庭教育和管束,使得他们过早地品尝到生活地艰辛,或者爷爷奶奶爸爸妈妈给足够多的钱以弥补对孩子的关爱,但是孩子还是失爱、失教,更有甚者走上失意。二是未成年人家长“家长式”的管教方法普遍,都十分重视未成年人的学习成绩,或者孩子成绩很差的,就疏于管理,这都给未成年人造成严重心理扭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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