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今天我们组织这次专题党课,聚焦“整治违规吃喝、维护良好形象”这一重要主题。这不仅是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决策部署的具体实践,也是正本清源、固本培元,从源头上防范化解腐败风险、持续净化优化政治生态的内在要求和迫切任务。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以“得罪千百人、不负十四亿”的使命担当,驰而不息纠治“四风”,“舌尖上的腐败”得到有力遏制。然而,从近年来查处的一系列违纪违法案件来看(特别是近期通报的3起违规聚餐饮酒致人死亡的典型案例,更是给我们敲响警钟),“吃喝歪风”呈现出隐形变异的特点,仍有极少数党员干部心存侥幸、顶风违纪,在推杯换盏中迷失方向,深陷违规吃喝的“围猎之局”,最终滑向违法犯罪的深渊。下面,我结合当前形势与查处的典型案件,就如何深刻认清危害、筑牢思想堤坝、坚决落实整治要求,同大家交流三方面意见。
一、深刻剖析违规吃喝的“四大陷阱”,高度警惕“由风及腐”的现实风险。 违规吃喝绝非“一顿饭”“一杯酒”的小事小节,其背后往往暗藏“杀机”,是通往严重违纪违法的“导火索”和“催化剂”。 一是奢靡享乐的“味觉陷阱”。 从“味蕾满足”到“灵魂失守”的沉沦之路。一些党员干部沉迷于觥筹交错、食不厌精,热衷于追逐山珍海味、名烟名酒,将所谓“打卡网红餐厅”“品鉴高档宴席”视为生活“品位”与“乐趣”,实则是对奢靡之风习以为常、党性原则日渐淡薄的严重扭曲。例如,**市**区委原常委吴某某,沉迷酒桌文化,竟总结出所谓的“红酒开胃、白酒佐餐、洋酒助兴、啤酒解酒”的“酒道”,将应酬变成了必修课,完全忘却了自己的身份职责。再如**自治区原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王某,长期混迹于商人老板的豪华会所、高档宴席之中,对老板们纸醉金迷的生活由“眼红心动”逐步发展为“躬身入局”,最终在花天酒地中彻底迷失,彻底沉沦。这类干部将“舌尖享受”凌驾于“纪律红线”之上,本以为是“解馋过瘾”,殊不知这正是“围猎者”精心投下的诱饵,一旦咬钩,便是被腐化堕落的开端。 二是拉帮结派的“圈子陷阱”。 从“饭桌社交”到“政治团伙”的异化之路。饭局、酒桌在少数别有用心者手中,被异化为编织关系网、搞“小圈子”的粘合剂与润滑剂。**省**市委原副书记周某,频繁接受特定对象安排的宴请,被当地涉黑组织公开标榜为“关系密切”的保护伞,其所谓的“朋友聚会”成了违法犯罪的庇护所,严重玷污了党的形象。更为恶劣的是**省**市原副市长杨某某,他牵头建立名为“逍遥”的微信群,公然将每日由商人老板“轮流坐庄”的宴请当作固定日程安排,沉醉其中不能自拔,甚至与一些商人上演认“干亲”、拜“把子”的闹剧,将纯洁的同志关系变成了庸俗的江湖关系。这种“饭局社交”披着“联络感情”的外衣,实则是用“酒肉纽带”捆绑利益、缔结攻守同盟,严重冲击党内正常政治生活原则,扭曲党内政治生态,最终形成“一损俱损、一荣俱荣”的腐败利益链条。 三是权力寻租的“利益陷阱”。 从“酒杯一端”到“党性尽失”的塌陷之路。“酒杯一端,原则放宽”。 一些酒席饭局俨然成了赤裸裸的权钱交易市场。有的商人老板信奉“酒桌好办事”,动辄就将合规合理在办公室能顺利解决的事宜,硬生生拉到杯箸交错的餐桌上进行所谓的“私下勾兑”、“加深感情”。如曾轰动一时的政治掮客苏某,在其私人别墅中设立“私人会所”,频繁组织所谓的“高端饭局”,通过操纵座上宾——某些手握重权的领导干部,深度干预**省的重要干部人事安排,其“饭局能量”令人咋舌。有的干部则借“酒劲”大搞“酒杯暗示”,假借酒意让管理服务对象“关照”其亲属经营活动。更有甚者,在饭桌上肆无忌惮泄露重要核心信息,如某公司董事胡某,在一次同学聚会性质的饭局上,就向其“同学密友”泄露涉密的企业重大利好信息,导致严重的内幕交易。这类违规吃喝已将神圣的公权力彻底沦为了私人交易的筹码,是对党纪国法的公然践踏,对政治生态和政府公信力造成了难以估量的破坏。 四是彰显特权的“面子陷阱”。 从“飘飘然”到“昏昏然”的堕落之路。部分干部将频频赴宴、被人“前呼后拥”请吃请喝视为身份地位的象征和面子大小的体现。某派出所原所长高某就曾错误地认为“天天有人排队请吃饭才是有本事、有面子”,其公务活动经常沦为“吃喝行动”,甚至打着“了解社情民意”的旗号行推杯换盏之实。**省**市思明区某职能部门原局长,专门组建“喝酒圈子”,长期沉浸于被簇拥、被敬称为“老大”的虚幻荣耀之中,忘记了公仆的初心。更有为逃避监管,在公务接待中采取用“矿泉水瓶装茅台”、桌上“剩宴如山”摆阔气等障眼法,其本质是根深蒂固的特权思想和享乐主义在作祟,最终是所谓的“面子”将他们牢牢钉在了违纪违法的耻辱柱上。
二、深刻洞察违规吃喝的“风腐同源”本质,坚决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堤坝。 违规吃喝往往预示着腐败的开始,“由风及腐”的演变轨迹清晰可见。 一是“滑梯效应”显现。 从“破纪”到“破法”的蜕变轨迹。剖析大量典型案例,违规吃喝常常是党员干部坠入腐败深渊的第一步“滑梯”。《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此作出了清晰且严厉的界定。用公款大吃大喝、违规接待(如“吃公函”),触犯了财经纪律和工作纪律(对应条例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百一十六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如“吃老板”),构成了典型的违反廉洁纪律(对应条例第一百零一条)。利用饭局搞“小圈子”、团团伙伙,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应条例第五十四条)。不少干部正是从最初觉得“无伤大雅”的“吃请”或“请吃”开始,一步步被物欲侵蚀、被“围猎者”套牢,在推杯换盏中逐渐丧失党性原则、模糊公私界限,最终从“小节失守”滑向“大节不保”,彻底走向职务犯罪的不归路。 二是“设局者”图穷匕见。 警惕隐藏在“人情面纱”后的利斧。无论形式如何包装,违规吃喝的“局”,其“醉翁之意”绝非“酒”与“情”。设宴者精心谋划,目标直指党员干部手中的权力。满足奢欲以“投其所好”。用珍馐美馔、玉液琼浆俘获其物欲。打造“圈子”以培植“自己人”。用推心置腹的“饭局”营造归属感,伺机植入结党营私的目的。抛出“办事承诺”以引诱权钱交易。在觥筹交错间满足其对权力变现的心理预期。献上阿谀奉承以满足权欲虚荣。让其在前呼后拥中飘飘然、迷失自我。这些披着“人情往来”、“朋友聚会”华丽外衣的饭局,实质是“围猎者”精心淬制的“裹蜜砒霜”和“包糖苦果”,是引诱党员干部落马的“甜蜜陷阱”与“温柔一刀”。一旦踏入此局,便如陷入蛛网的飞虫,难逃被操控摆布、身败名裂的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