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材料用典】临财欲其勿苟、见利欲其勿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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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文】 朱熹在其家训中以“临财欲其勿苟、见利欲其勿争”来训诫子弟。在对待钱财的态度上,确实可以洞见一个人的品德、修养和智慧。诚然,人人都有维持正常生产生活所需的物质需求,可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物质需求应囿于合纪合法的行为边界。因此,能够做到清不可事以财,体现的是一种尚俭戒奢的作风、一种严于律己的境界、一种公私分明的品质。 (中国纪检监察报《清不可事以财》)

【典故】 出自宋代朱熹《朱子家训》,临财欲其勿苟,见利欲其勿争。

【释义】 意思是,面对钱财利益,要克服贪欲,保持定力,不是自己的,一分一毫都不能妄取;见到有利可图的事情,不要去争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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