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工作情况总结及2025年工作计划

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工作情况总结及2025年工作计划-文库集
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工作情况总结及2025年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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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情况总结

(一)牢固树立“三个意识”,绷紧安全生产之弦。一是 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和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 应急管理工作 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按照《市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管理的指导意见》( X 办发〔 2024 〕 X 号)要求,制定并印发《市应急管理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 2024 年学习计划》,今年以来,围绕安全生产主题开展集中研讨 9 次,进一步树牢了安全生产底线思维。 二是 按照上级部署推进专项整治行动。聚焦城镇燃气、自建房、危险化学品、消防、工贸等重点行业领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全市共成立 7 个检查组,抽查企业 161 家,发现各类问题隐患 392 处,整改率 100 %,处罚罚款金额 165 万元。推动全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在 X 落地见效,全年完成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 118 项,重大事故隐患已全部整改完毕。 三是 紧盯重点时段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制定印发《全市应急管理系统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全市应急管理系统保安全护稳定百日攻坚行动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具体措施,组织全市应急系统深入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全市共成立督导检查组 407 个,督导发现问题隐患 3662 处,已整改 3631 处。启动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百日攻坚行动,全市共成立检查组 491 个,检查生产经营单位 1592 家,发现问题隐患 3904 处,已整改 3739 处。

(二)健全“三大机制”,压实安全生产责任。一是 建立健全责任体系。认真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工作的实施方案》《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推动各级党委和政府以及有关部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出台《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实施方案》,明确提出 27 条具体措施。与 4 个县(市、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督促各级党委和政府以及有关部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二是 着力狠抓安全生产三年行动落实。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编制《市安全生产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总体方案》,明确总体要求、任务步骤和时间节点,持续开展安全生产问题大排查、大整治。召开 5 次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发动各类企业广泛参与排查整治。全市共成立 156 个专班,排查出 1483 处问题隐患,整改率为 99 . 2 %。 三是 推进行政执法改革,规范执法工作。将“每年不少于 60 %的执法力量用于监管执 法”“查处一批典型案例”等要求融入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组织开展执法培训、业务考试等活动;结合实际制定印发《执法程序清单》和《执法文书范本》等文件,指导全市执法人员严格规范执法行为。

(三)严守“三道关口”,抓实安全管理工作。一是 严格把好企业复工复产安全关。扎实开展全市安全风险 研判暨 矿山复工复产安全专项整治、全市道路运输领域安全专项整治等专项行动,全市共成立 70 个检查组,排查出安全隐患 354 处,整改率 100 %,保障了全市 31 家骨干煤矿全部复工复产。 二是 严格把好特殊时期安全监管关。出台《关于做好当前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针对不同时段安全风险特点,切实加强重点领域安全防范工作。汛期来临前组织开展汛期矿山安全专项检查,全市共检查矿山企业 27 家,排查出安全隐患 35 处,整改率 100 %。 三是 严格把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关。深入推进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城镇燃气、自建房、消防、道路交通、渔业船舶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全市共成立 56 个检查组,抽查企业 161 家,排查出安全隐患 392 处,整改率 100 %。

(四)聚焦“三个关键”,提升安全生产防范能力。一是 强化应急值守和监测预警。修订 完善全 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13 个,编印应急应知应会手册 1500 余份;建立安全生产预测预警预防体系和判断评估指标体系,组建市级、县级应急救援队伍约 280 支,乡镇专兼职应急队伍 900 余支;在主要路段设置温度检测点 27 个、边坡护坡点 145 个;配备防汛物资合计 1 万余件(套),价值近 600 万元;在市县两级设立应急避难场所 127 个。优化 完善全 生产事故与自然灾害预警信息发布系统,确保灾害发生后 8 分钟内将预警信息传递给相关部门和企业。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 24 小时值班制度,统筹调度指挥各类应急救援力量。今年以来,共接到报警信息 365 起,其中:视频监控报警 364 起、热线报警 1 起,及时调派各类应急救援队伍共 1484 次、出动人员 12637 人次、出动车辆 2602 车次,未发生有影响的事故。 二是 全力抓好应急准备工作。制定印发《关于迅速做好安全生产应急准备工作的通知》,认真落实“五落实”要求(即:落实领导机构、充实救援力量、摸清灾害状况、完善预案方案、备足应急物资);建立省市县三级应急物资储备库,目前储备帐篷 186 顶、棉被 100 床、折叠床 300 张、睡袋 200 袋、防潮垫 300 块、大型帐篷 1 顶、防寒衣物 200 套;打造标准化抢险救援队 6 支、工程抢险队 3 支、综合救援队 1 支。 三是 加快推进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在全市范围内聘请第三 方服务 机构参与公共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辅助志愿服务,目前已建成市紧急应对指挥中心、高新区和经开区应急指挥中心、 8 个 县级应急指挥中心。扎实推进乡镇(街道)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目前已建成市级专业应急救援大队 1 支、县级专业应急救援大队 7 支、乡镇专职消防队 94 支、村级消防工作站 226 个。今年以来,共举办各类应急演练活动近 300 场次。 四是 扎实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制定印发《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健全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实施方案》《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一系列文件, 明确部门 职责分工;修订完善地震宏观 观 测网建设方案和管理办法。

(五)围绕“五个一批”,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一是 针对道路交通领域,突出事故预防“减量控大”。认真开展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三年行动攻坚行动,大力推进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常态化开展。全市共设置测速点位 261 处,卡点执勤点位 237 个;安装电子警察 77 处(其中测速电子警察 66 处、卡口电子警察 11 处),电子警察抓拍违法行为 5 . 8 万起。 二是 针对建筑施工领域,突出整治成果巩固“从速从快”。深化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专项治理两年行动成果巩固提升工作,全市共抽查工程项目 558 个、排查出安全隐患 759 条;停工整顿 39 家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行政处罚立案 5 件,处罚款金额 9 . 41 万元;约谈建设和施工单位 7 家次;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专项检查及宣传共计 29 次、联合各部门开展联合检查 7 次、日常巡查 450 余次次、对企业发放宣传材料 5 万余份。 三是 针对城镇燃气领域,突出全域全年常态“严防死守”。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推动各县(市)拉网式排查餐饮场所燃气管道连接用气环 节存在 的安全隐患问题,截至目前,已完成餐饮场所燃气管道连接用气环 节安全 隐患整改 98 处,发现违法违规行为 9 起,行政处罚立案 9 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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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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