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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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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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开好 2025 年度民主生活会的统一部署和《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要求,X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紧扣“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以打攻坚战、持久战的决心和恒心,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以优良作风凝心聚力、真抓实干,奋力开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新局面”主题,在深入学习研讨、广泛征求意见、深入谈心谈话的基础上,严格对照“五个带头”要求,紧密联系班子思想和工作实际, 深入查 摆问题,深刻剖析根源,明确整改方向。现将对照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上年度民主生活会查摆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在 2024 年度民主生活会 暨主题 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县纪委监委班子共查摆出 6 个方面 18 个具体问题。一年来,我们坚持问题导向,制定整改方案,建立台账,明确时限,责任到人。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改问题 16 个,剩余 2 个需长期坚持的问题已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深化整改。具体来看:在强化理论武装方面,我们完善了常委会“第一议题”和中心组学习制度,但学用结合、指导实践的效果仍需提升;在提升监督质效方面,我们探索了“纪巡审”联动等机制,但对“一把手”和同级监督的精准性、有效性仍有不足;在一体推进“三不腐”方面,我们加大了案件查办力度,但做深做实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推动以案促改促治的系统性、协同性有待加强;在加强自身建设方面,我们开展了系统内干部队伍教育整顿,但内控机制建设仍需深化,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需更严更细。同时,将需要持续整改的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问题清单中的问题,以及巡视巡察、审计指出的相关问题,均纳入本次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一体推动整改落实。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在带头强化政治忠诚、提高政治能力方面。 班子能够自觉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但对照更高标准,政治能力建设仍有短板。 一是 政治监督的精准化水平有待提升。对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X县的贯彻落实情况,开展监督的切入点有时不够精准,从政治高度发现和辨析问题的能力有待加强。例如,在围绕促进共同富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等“国之大者”开展监督时,有时更多关注具体政策执行层面,对背后可能存在的政治偏差挖掘不够深,监督的“政治味”不够浓。 二是 政治判断的敏锐性仍需增强。对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工作面临的风险挑战,特别是意识形态领域、网络空间等对党风廉政建设的潜在影响,预见性、洞察力有待提高。 对监督执纪执法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从政治本质上去分析、把握和应对的能力还需锤炼,未能时时做到“见事早、行动快”。 三是 政治执行的穿透力尚显不足。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纵深发展过程中,有时存在“上热下冷”现象,压力传导层层递减。比如,在推动解决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时,虽然部署了专项行动,但部分基层纪检监察机构落实效果不平衡,班子跟踪问效、督促指导的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确保政治要求一贯到底。

(二)在带头固本培元、增强党性方面。 班子重视党性锻炼,但对照革命先辈和先进典型,自我革命精神尚有不足。 一是 理论学习的“深度”和“转化度”不够。学 习习近 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系统性、连贯性不足,存在“碎片化”现象。将其蕴含的立场、观点、方法转化为推动X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思路、举措和成效上,思考不深、办法不多,理论学习的“溢出效应”未能充分显现。例如,对如何将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关于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部署要求,与本县实际紧密结合,形成更具操作性的落实方案,研究谋划不够深入。 二是 党性锤炼的“锐度”有所欠缺。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有时不够到位,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活动,有时是“旁观者”而非“参与者”,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运用不够经常、不够有力,“辣味”不足,没有完全达到“红脸出汗、排毒治病”的效果。班子成员之间的思想交流有时以工作讨论代替党性共勉,触及灵魂深处的思想交锋较少。 三是 理想信念的“总开关”拧得不够紧。面对纪检监察工作的繁重任务和压力,有时会产生歇歇脚、松口气的念头,攻坚克难、动真碰硬的锐气有所消磨。在抵制社会不良风气和诱惑方面,虽然自身能做到清正廉洁,但警惕性、敏感性需要持续保持高位,防微杜渐的意识需要时刻绷紧。

(三)在带头敬畏人民、敬畏组织、敬畏法纪方面。 班子能够 践行 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但在密切联系群众、规范权力运行上仍有差距。 一是 “四下基层” 践行 不够扎实。虽然建立了基层联系点,但下基层有时存在“蜻蜓点水”现象,走访调研安排路线、听汇报多,深入田间地头、农户家中与群众面对面谈心、倾听真实声音少。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急难愁盼”问题,特别是那些反复发生、治而未绝的基层“微腐败”问题,刨根问底、推动系统性解决的力度有待加强。例如,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的监管漏洞问题,虽然多次部署检查,但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方面进展相对缓慢。 二是 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够充分。有时在常委会议事决策前酝酿沟通不够充分,个别成员有时出于“怕影响团结”或“人微言轻”考虑,发表意见不深入。在“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上,虽然程序符合规定,但对决策后的执行效果跟踪问效、评估问 效不够 及 时有力。 三是 法治思维和程序意识有待强化。在监督执纪执法工作中,有时过于追求效率,对程序合 规 、证据标准的把握不够精准到位。运用法治方式、法治思维开展反腐败工作的能力需要进一步提升。在内部管理上,对纪检监察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需要更加严密,防止“灯下黑”的举措需要 进一步落细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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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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