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关于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我紧扣会议主题,对照“五个带头”标准,结合政法委工作实际,通过自我查摆、谈心谈话、征求意见等方式,深入检视问题、深挖思想根源、明确整改方向。作为 **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我肩负着维护全县社会稳定、守护群众平安的重任,更应时刻以高标准严要求约束自身,现将对照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带头强化政治忠诚,提高政治能力方面 。 一是政治判断力存在短板。 面对当前复杂多变的维稳形势,对一些涉稳问题背后的政治隐患敏锐性不足,有时仅从表面矛盾进行处置,未能从政治高度分析研判风险走向。比如在处理个别信访积案时,初期只聚焦于诉求本身的解决,忽略了背后可能存在的别有用心人员煽动因素,导致处置工作一度陷入被动。 二是政治领悟力有待深化。 对党中央关于政法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存在“学用脱节”现象,领会精神实质不够透彻,未能完全将上级要求转化为契合本县实际的政法工作思路。在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中,对“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核心要义把握不准,创新举措与本地民情结合不够紧密 。三是政治执行力需要加强。 在贯彻落实县委关于平安建设的工作安排时,存在“上热下冷”的传导衰减问题,对基层政法单位的督导力度不足,导致部分工作在落实环节出现偏差。比如在推进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中,虽然制定了实施方案,但对网格人员履职情况的跟踪检查不够到位,部分网格存在“空转”现象。
(二)带头固本培元,增强党性方面 。 一是理想信念锤炼不够扎实。 日常忙于应对各类维稳安保任务,主动加强理论学习的自觉性有所下降,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存在碎片化、应付式倾向,缺乏系统性钻研。在学习过程中,满足于记笔记、划重点,未能真正做到入脑入心,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政法实践、破解工作难题的能力有待提高。 二是党性修养淬炼不够经常。 参加党内政治生活的严肃性不足,在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时,存在“好人主义”思想。自我批评时避重就轻,多谈工作层面问题,少谈思想根源问题;相互批评时碍于情面,多以建议代替批评,未能达到“红脸出汗、排毒治病”的效果。 三是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 在面对急难险重任务时,虽然能够坚守岗位,但主动冲锋在前的劲头不足。在防汛救灾、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等工作中,更多是坐镇指挥,深入一线、直面风险的次数不多,与党员领导干部应有的担当形象存在差距。
(三)带头敬畏人民、敬畏组织、敬畏法纪方面 。 一是敬畏人民的意识有所淡化。 深入基层、联系群众不够紧密,下基层调研存在“走马观花”现象,往往是听汇报多、走访群众少,未能真正了解群众在平安建设、法治保障方面的急难愁盼。对于群众反映的执法司法不公问题,有时存在“重程序、轻实效”的倾向,督办整改的力度不够,导致部分群众的合理诉求未能得到及时有效解决。 二是敬畏组织的观念不够牢固。 对组织的决策部署,有时存在选择性执行的情况,对自己分管的维稳、综治工作抓得紧,对涉及其他领域的协同工作关注较少。在工作中主动向县委汇报思想和工作进展不够及时,存在“先干后报”的现象,缺乏严格的组织程序意识。 三是敬畏法纪的思维不够深入。 对党纪国法和政法系统的铁规禁令学习不够系统,纪律规矩意识有所淡化,在日常工作中,对政法干警的监督管理存在“宽松软”现象。比如在处理个别干警违规执法问题时,存在“护短”心理,批评教育多、严肃处理少,未能形成有力震慑。
(四)带头干事创业,担当作为方面 。 一是斗争精神有所欠缺 。面对政法工作中的复杂矛盾和风险挑战,有时存在“求稳怕乱”的思想,不敢动真碰硬。在整治社会治安突出问题时,对一些盘踞多年的黑恶势力“保护伞”线索,存在畏难情绪,深挖彻查的决心不够坚定;在化解涉法涉诉信访积案时,习惯于“息事宁人”,缺乏攻坚克难的勇气。 二是创新锐气不够充足。 习惯于按部就班开展工作,缺乏敢闯敢试的创新意识,在推进政法工作现代化进程中,思路不够开阔。比如在智慧政法建设方面,仅仅满足于完成上级下达的建设任务,未能结合本县实际探索出特色应用场景,信息化手段在提升执法司法效率、服务群众方面的作用未能充分发挥 。三是落实韧劲不够强劲。 对一些周期长、难度大的重点工作,缺乏一抓到底的毅力。在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时,初期投入了大量精力,但在后续推进过程中,因遇到部门协调难等问题,就放缓了工作节奏,导致机制运行不够顺畅,未能形成长效化工作格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