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税务部门的坚强领导下,我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紧紧围绕税收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主题,坚持把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于税收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团结带领全局干部职工,推动依法治税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现将本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二、聚焦中心大局,在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彰显法治税务担当
(一)依法依规组织收入,夯实国家财力保障。一是坚决守牢不收“过头税费”的底线。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组织税费收入,确保税费征收合法合规、公平公正。二是加强收入质量分析。定期主持召开税收经济分析会,运用税收大数据,精准分析经济运行态势,为地方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高质量的参考依据。
(二)精准落实优惠政策,释放改革红利。一是确保政策红利直达快享。面对新出台的支持科技创新、制造业发展、中小微企业纾困等一系列税费优惠政策,我牵头成立政策落实工作专班,通过“线上+线下”多渠道开展政策宣传辅导,确保纳税人缴费人对政策应知尽知、应享尽享。二是强化政策效应跟踪。建立政策落实反馈机制,收集纳税人意见建议,及时向上级部门反映政策执行中遇到的问题,推动政策持续优化完善。
(三)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提升纳税人满意度。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牵头推出便民服务举措。目前,全局涉税事项实现网上办理。二是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健全纳税人缴费人权利救济和税费争议解决机制,畅通诉求表达渠道。在地方政府组织的营商环境测评中,纳税指标位居前列。
三、严格规范执法,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中树立税务机关良好形象
(一)全面深化执法制度建设。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行执法信息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现执法行为过程可溯、结果可查、责任可究。公示执法信息,对重大执法决定进行了法制审核。二是完善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根据最新法律法规和上级要求,主持修订了《市税务局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进一步规范了违法行为的处罚标准,有效杜绝了执法的随意性。
(二)强化重点领域精准监管。一是严厉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坚持以零容忍态度,与公安、检察、海关、人民银行等部门深化协作,依法严厉打击“假企业”“假出口”“假申报”等虚开骗税违法犯罪活动。全年共查处涉税违法案件,挽回国家税款损失,有力维护了法治、公平的税收秩序。二是提升“说理式执法”水平。在税务稽查、行政处罚等环节,要求执法人员充分释法说理,将法律规定和事实依据讲清讲透,制作说理式执法文书X份,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三)健全权力运行监督机制。一是强化内部流程控制。定期组织对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的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针对风险高发环节,完善内控机制,堵塞制度漏洞。二是自觉接受外部监督。主动向人大、政协报告依法治税工作情况,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X件。支持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涉税行政案件,全局行政诉讼案件败诉率为零。
四、着眼固本强基,在培育法治文化和建强法治队伍中凝聚长远发展动力
(一)深化法治宣传教育。一是推动税法宣传精准化。结合“全国税收宣传月”等重要节点,组织开展“税法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等系列活动,利用新媒体平台发布普法作品,营造了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二是加强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作用发挥。支持鼓励符合条件的干部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目前全局已有公职律师。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合同审查等方面的专业作用,有效防范了法律风险。
(二)提升干部依法行政能力。一是建立常态化学法用法制度。坚持领导干部带头讲法、中层干部集体学法、青年干部比武赛法的模式,组织法律知识测试。二是注重在实践中锻炼队伍。选派X名业务骨干参与重大复杂案件的审理和行政复议诉讼工作,以“实战”提升法治实务能力。
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在全局同志们的共同努力下,法治税务建设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我也清醒地认识到,对标新时代新要求,工作中仍存在一些不足:运用法治思维破解深层次矛盾和问题的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税收执法精细化、智能化水平与纳税人缴费人的期望相比还有差距;个别干部的法治意识和程序观念仍需加强。下一步,我将继续坚决扛起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以更加强烈的政治担当、更加务实的工作举措,推动依法治税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持续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二是聚焦完善税收法律法规执行机制,进一步提升税收治理效能。三是围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四是着力打造高素质法治税务铁军,为税收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我将团结带领全局干部职工,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为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