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篇)三审三校工作制度

三审三校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媒体信息发布、审核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确保媒体信息发布准确、及时、安全、有效,根据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落实“三审三校”制度,进一步规范信息创作编、审、签、发以及所属政务新媒体等平台发布全流程和各环节管理,严防内容细节错误,重要稿件信息按规定程序送审,做到层层把关,排除隐患,堵住漏洞。

二、严格履行“三审”制度

(一)初审。由信息稿件编辑人员负责,主要负责把好稿件的语言文字关,避免出现错字、病句等低级错误。

(二)复审。由科室负责人负责,主要负责把好新闻事实关,对稿件的发布依据、公文规范、发布价值进行审核,同时注意对字、词、句审核。

(三)终审。由分管领导负责,主要负责把好政治导向关,对稿件的政治导向、社会效应以及是否符合相关政策法规作出判断,并决定是否发布。

  终审通过后,由局办公室安排专人逐一审核编辑报分管领导审签后,经由“*医保”微信公众号等予以发布,并择优向市委、市政府、*电视台、*日报、“微观*”及“文明*”微信公众号推荐报送。

三、认真执行“三校”制度

  全部稿件均认真校对三次以上。校对人员负责校样的文字技术整理,对各校次质量监督检查和校对质量负责。

四、具体要求

(一)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局机关及市医保中心各科室要落实导向管理全覆盖要求,把坚持正确舆论导向贯彻落实到信息采编的各个环节;要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创新方法手段,有效引导社会舆论,自觉抵制各类有害和虚假信息的传播。

(二)统一管理要求。用“一个标准、一把尺子、一条底线”严格管理微信公众号及其采编人员;要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核实发布信息事实,确保信息报道真实、全面、客观、公正。

(三)严格审核内容。确保信息报道准确客观、导向正确后方可发布,不得发布未经核实的信息报道,不得直接使用、刊发未经核实的网络信息,不得直接转载没有信息发布资质的网站、微信、客户端等发布的新闻信息,不得刊发淫秽、赌博、暴力以及其他危害社会公德和违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文字、语音、图片和视频;转载其他信息发布单位的信息报道,不得对原稿进行实质性修改,不得歪曲篡改标题和稿件原意,并应当注明原稿作者及出处。

(四)规范信息标题制作。制作信息标题应遵循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使用的基本规范,遵守文题相符的基本要求,审慎使用网络语言,不得使用不合逻辑、不合规范的网络语言,确保信息标题客观、准确地表达信息(新闻)事实,传达正确的立场、观点、态度,严防扭曲事实、虚假夸大、无中生有、迎合低级趣味的各类“标题党”行为。

(五)完善问责机制。进一步贯彻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主要领导是信息发布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科室负责人和信息稿件编辑人员是直接责任人,对违法违规刊发信息报道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审三校工作制度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区教育系统信息和政务公开发布流程,推进网上信息发布、政务公开审核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确保政务信息及政务公开的严肃性、及时性、准确性和权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做好信息发布及政务公开工作,要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拥护“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旗帜鲜明坚持党管宣传、党管意识形态,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第三条在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包括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美篇及抖音、快手等平台)上发布的文字、图片、视频均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信息发布及政务公开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互联网管理等相关规定。

  第四条做好信息发布及政务公开工作,要按照“谁上传、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签发、谁负责”的要求,严禁出现错字、别字、漏字、多字或者不规范的词语,严禁错误使用标点符号,严禁语法错误、语句不通、表意不清,特别是政治名词必须使用正确。

  第五条信息发布及政务公开要严格实行“三审三校”制度。

(一)严格履行“三审”制度

  在内容编辑环节应严格履行初审、复审、终审三道程序,审核标准为:政治立场鲜明,主题积极向上;内容真实,时效性强,符合国家政策法规;表述准确,逻辑严密,语言流畅。“三审”中任何两个环节的审稿工作不能同时由同一个人担任。

  1.初审环节。由拟稿人主要负责把好稿件的语言文字关,避免出现错字、病句等低级错误。拟稿股室负责人负责稿件初审,初审人在审读全部稿件的基础上,主要负责从专业的角度对稿件进行审查,对选题、内容进行审核,严格把好稿件导向关、内容关、文字关,对稿件提出取舍意见和修改建议。

  2.复审环节。由分管领导对稿件进行复审,复审环节应包括保密审核。复审人对稿件质量及初审意见提出复审意见,作出总体评价。复审过程中对稿件所涉及的思想政治倾向、意识形态、国家安全、社会安定、宗教领域等方面存在疑问或异议的,对接相关部门进一步开展专项审核;对稿件涉及统计数据发布等方面内容,由涉及数据的主管部门进行专项审核;对稿件涉及法律法规、执法监督等方面内容,由司法及相关部门进行专项审核。

  3.终审环节。由主要领导负责稿件终审,根据初审、复审意见,对稿件的内容、导向、社会效果、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等方面进行审核。

(二)认真执行“三校”制度

  校对人员负责文字技术整理、各校次的质量监督检查、以及发布或出版前的稿件通读,对校对质量负责。校对标准为:用语规范,表述准确;格式规范,版面美观;认真严谨,差错率低。重要信息发布、出版物印刷应相应增加校次,高标准严要求,确保校对准确无误。

  1.一校环节。对稿件进行通读校对,主要检查格式、内容安排、参考文献著录、文字等是否符合信息发布或出版要求,语言表述是否清晰明确,编校人员及时修改更正。

  2.二校环节。对一校后的稿件进行通读校对,主要检查是否符合排版规范,检查段落安排、图表格式、公式排版等是否符合信息发布或出版要求。

  3.三校环节。对二校后的稿件进行复查校对,主要检查在一校、二校中可能遗漏的问题,包括稿件格式、内容安排、发布(出版)规范、参考文献著录、语言表述、文字差错、段落安排等。

  第六条做好信息发布及政务公开工作,要坚持“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原则,不得随意改变信息公开范围,也不得随意降低信息安全标准,对涉及意识形态、民族宗教等领域把握不准的要及时对接有关单位。对不按保密规定审核或保密审核不严,导致泄密的,依法追究相关学校、股室和个人责任。

  第七条纪检组、工委办等有关股室,对各学校、局机关各股室及二层机构执行“三审三校”制度开展情况进行不定期督查。

  第八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三审三校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我院媒体信息发布、审核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确保媒体信息发布准确、及时、安全、有效,根据上级有关部门文件和通知要求,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三审三校”的审核标准

(一)政治立场鲜明,主题积极向上,有感染力、影响力;

(二)内容真实,时效性强,符合国家政策、我院院情;

(三)表述准确,角度新颖,逻辑严密,语言流畅。

二、“三审三校”的校对标准

(一)用语规范,表述准确;

(二)格式规范,版面精美;

(三)认真严谨,差错率低。

三、“三审三校”的具体流程

  在院党委的领导下,信息发布由院长办公室统一管理、发布。

(一)“三审”

  1.一审:院办工作人员为稿件一审。把好稿件的语言文字关,避免出现错字、病句等低级错误,确保稿件文字流畅,结构合理,稿件主题、观点明确,表达意思完整。

  2.二审:院办负责人为稿件二审。对稿件的具体内容、发布依据、公文规范、发布价值进行审核,同时注意对字、词、句审核。

  3.三审:院党委分管领导为稿件三审。把好政治导向关,对稿件的政治导向、社会效应以及是否符合相关政策法规作出判断,并决定是否上网发布。重大事项或特殊情况,需请医院党政主要负责人审定。

(二)“三校”

  院办工作人员为稿件一校,院办负责人为稿件二校,院党委分管领导为三校。校对人员负责对校样的文字进行技术整理并对质量负责,达到用语规范、表述准确、格式规范。三校后,编辑人员发布信息前对全文再进行一次校对。

四、“三审三校”的具体要求

(一)坚持正确舆论导向

  坚持把正确舆论导向贯彻落实到信息采编的各个环节,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创新方法手段,有效引导社会舆论,自觉抵制各类有害和虚假信息的传播。

(二)统一管理要求

  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进一步规范采、编、发工作流程,建立信息消息来源核实核准机制,多方核实发布信息事实,确保信息报道真实、全面、客观、准确。

(三)严格审核内容

  加强审核把关公开内容,确保信息报道准确客观,导向正确。遵守文题相符的基本要求,审慎使用网络语言,不使用“网传”等不确定性词汇,确保信息标题客观、准确地表达信息事实,传达正确的立场、观点、态度,严防扭曲事实、虚假夸大、无中生有、迎合低级趣味的各类“标题党”行为。

(四)完善问责机制

  进一步贯彻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明确责任人,落实釆、编、发各环节管理责任,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违法违规刊发信息报道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审三校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加强我校媒体信息发布、审核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确保媒体信息发布准确、及时、安全、有效,根据上级有关部门文件和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审核标准

  1.政治立场鲜明,主题积极向上,有感染力、影响力;

  2.内容真实,时效性强,符合国家政策、我校校情;

  3.表述准确,角度新颖,逻辑严密,语言流畅。

二、校对标准

  1.用语规范,表述准确;

  2.格式规范,版面精美;

  3.认真严谨,差错率低。

三、具体流程

  在校党支部的领导下,学校信息发布由校办公室统一管理,发布。

(一)“三审”

  1.初审:各通讯员为稿件初审。要求稿件文字流畅,结构合理,语言文字错误不得超过五处;稿件主题、观点明确,表达意思完整。

  2.二审:分管领导人为稿件二审。对初审稿件字、词、句进行推敲;审查挂网材料是否典型和有现实意义;进一步对语言文字进行审校,要求不得超过三处错误。

  3.三审:校党支部书记为稿件三审,重大事项或特殊情况,需请学校主要负责人审定。审查稿件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政策、学校校情;审查稿件的报道主题思想是否深刻;审查稿件时效性,并决定稿件的最终处理方案:釆用、建议、待用、退稿。

(二)“三校”

  通讯员为稿件一校,分管领导为稿件二校,校党支部书记为三校。

四、具体要求

(一)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分管领导、校党支部要落实导向管理全覆盖要求,坚持传统媒体与新媒体一个标准,把坚持正确舆论导向贯彻落实到信息釆编的各个环节;要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创新方法手段,有效引导社会舆论,自觉抵制各类有害和虚假信息的传播。

(二)统一管理要求。分管领导、校党支部要用“一个标准、一把尺子、一条底线”统一严格管理所负责的各类媒体及其釆编人员;要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进一步规范釆、编、发工作流程,建立信息消息来源核实核准机制,多方核实发布信息事实,确保信息报道真实、全面、客观、公正。

(三)严格审核内容。确保信息报道准确客观、导向正确后方可发布,不得刊发未经核实的信息报道,不得直接使用、刊发未经核实的网络信息,不得直接转载没有信息发布资质的网站、微信、客户端等发布的新闻信息,不得刊发淫秽、赌博、暴力以及其他危害社会公德和违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文字、语音、图片和视频;转载其他信息发布单位的信息报道,不得对原稿进行实质性修改,不得歪曲篡改标题和稿件原意,并应当注明原稿作者及出处;条幅、电子屏的内容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校园文化氛围要求,语言表述准确,不得引起歧义。要严格执行自由来稿审核制度,不得直接使用未经核实的自由来稿,涉及重大选题备案的,要依法依规履行报备程序。

(四)规范信息标题制作。制作信息标题应遵循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使用的基本规范,遵守文题相符的基本要求,审慎使用网络语言,不得使用不合逻辑、不合规范的网络语言,不得使用“网曝”“网传”等不确定性词汇,确保信息标题客观、准确地表达信息(新闻)事实,传达正确的立场、观点、态度,严防扭曲事实、虚假夸大、无中生有、迎合低级趣味的各类“标题党”行为。

(五)加强网络活动管理。各部门设立的网站及微博、微信、抖音等新媒体需按规定向校党支部报备,并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加强监督管理,严禁将网站及网站频道的信息釆编业务对外承包、出租或转让。教职工以职务身份开设微博、微信、客户端等,或在其他媒体上发布职务行为信息的,须事先经学校同意。

(六)完善问责机制。进一步贯彻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明确责任人,落实釆、编、发各环节管理责任,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违法违规刊发信息报道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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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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