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司法局“三重一大”制度执行情况报告

  县司法局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规定,扎实开机关作风整顿建设,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加强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促进了各方面工作的协调发展。现将司法局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三重一大”是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领导班子的核心凝聚力和战斗力。把这项工作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败工作就将事半功倍。对此,司法局领导子高度重视,确定了“强化责任,完善制度,积极参与,源头控制”的工作思路,始终把正确解决和处理好“三重一大”工作作为深入开展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切入点常抓不懈。

二、完善制度,明确职责

  为切实贯彻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内监管制度,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和省市实施“三重一大”制度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司法局实际,规定凡属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必须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三、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

  在“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落实中,县司法局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要求,严格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充分发挥集体领导的核心作用,进一步促进“三重一大”制度在工作中的贯彻落实,保证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

(一)坚持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集体讨论,民主决策。县司法局广泛开展讨论活动,规定凡涉及“三重一大”事项都必须经集体讨论、民主决策。做到集思广益,科学决策,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司法局先后开展作风“五问”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学习会、组织一次党规党纪专题学习、党员领导干部上一堂廉政党课、开展一次廉情专题分析、组织一次专题警示教育活动、开展一次原创廉言廉语征集“五个一”等活动。

(二)坚持重要干部任免集体讨论、民主决策、纪检组监管制度。按照市司法局和县委组织部的要求,严格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充分发挥集体领导的核心作用,进一步促进“三重一大”制度在司法局的贯彻落实,保证了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

(三)坚持大额资金使用情況集体讨论、民主决策。预算外超过5000元的大额金使用,均严格按照集体讨论、民主决策的程序进行。大项物资采购均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规定,并制定机关采购制度,由分管领导签字生效并执行。

(四)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财务公开,自觉接受监督。通过各种形式和途径倾听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凡是需要职工参与的事项、涉及司法局发展的重大事项、需要职工了解和知情的有关事项,一律公开,坚持司法局周例会制度,及时传达上级有关要求,汇报工作的进展和规划,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妥善安排司法局的各项工作,主动接受监管。

四、开展司法局干部作风整顿建设活动

  司法局认真查找、深刻剖析,使司法局在各方面都取得明显效果。一是宗旨意识进一步深化。司法局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明显增强,树立了执政为民的理念。二是学习形式多样,学习制度落实,积极运用学习成果指导实践,科学观念,法治观念和民主观念明显增强,积极吸收新经验、新思想、新成果。三是司法局干部带头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作风,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

  自“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实施以来,司法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制度的贯彻落实,明确任,严肃纪律,将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在思想上认识到位,制度上加以保证,主观上积极努力,较好地发挥了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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