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不断提高司法行政执法水平,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深入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及区政法委深入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的活动安排,结合基层司法执法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XX大和XX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九届四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我区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和安排部署,遵循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群众路线、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精准施策、坚持标本兼治的原则、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切身利益、影响群众获得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查腐败问题背后的“关系网”和“保护伞”,切实强化基层执法专项整治措施落实,不断净化司法执法环境,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干事创业的政务环境、群众满意的社会环境。
二、重点整治的范围和问题
(-)整治范围
机关各股室、法律援助中心、各司法所、律师所、法律服务所、司法鉴定中心。
(二)重点问题
1、行政业务指导监管方面重点整治:不严格依法依规履行职责,管理越位、缺位、错位,特别是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当事人投诉、调查取证、违规惩戒等制度不健全或制度不落实的问题;管理人员与服务对象之间存在不正当利益关系等问题。
2、行政执法、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刑罚执行、参与司法等方面重点整治:滥用职权、权钱交易、吃拿卡要、执法不严、执法不公、徇私枉法;靠山吃山、处事不公,为违法企业和人员充当“保护伞”等问题;对待群众和被监管对象合理诉求消极应付、推诿扯皮等问题。
3、社区矫正系统重点整治:违反法定程序和法定期限办理社会调查评估、交付接收、监督管理、教育矫正、社会适应性帮扶、考核与奖惩、解除或终止社区矫正;社区矫正执法中徇私舞弊、吃拿卡要、索贿受贿、搞权钱交易等损害社区矫正工作公信力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