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书记在全省加强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推进会上的汇报发言

县委书记在全省加强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推进会上的汇报发言-文库集
县委书记在全省加强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推进会上的汇报发言
此内容为付费阅读,请付费后查看
20
年度会员
付费阅读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近年来,我县始终深刻认识到,农产品质量安全是重大民生问题,也是关乎农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环节。我们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要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高位推动、系统治理、精准施策,将强化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现代化的基础性工程来抓,不断健全体系、提升能力、创新机制,努力探索符合县域实际的有效路径,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当前,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形势保持稳定向好态势,近三年主要农产品例行监测总体合格率持续稳定在*%以上,为保障区域农产品有效供给和消费安全提供了有力支撑。非常荣幸代表*县委、县政府参加本次全省加强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推进会。根据会议安排,现就我县相关工作推进情况作简要汇报,不当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一、健全监管体系,夯实基层工作基础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夯实基层基础,把更多资源、服务、管理放到社区,更好为社区居民提供精准化、精细化服务。”这一论述为我们强化基层监管能力建设指明了方向。在具体实践中,我们深刻体会到,健全完善的监管体系是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落地见效的根本前提。为此,我们着力在织密网络、配强力量、明确责任上下功夫,持续推动监管重心下移、力量下沉、保障下倾,努力破解基层监管“最后一公里”难题,初步构建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管网络框架,为各项监管措施的有效实施奠定了较为坚实的组织基础。

(一)完善网格化监管架构。 一是构建层级清晰的管理体系。我们建立了以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中心为枢纽、乡镇监管站为骨干、村级协管员为触角的三级网格化监管体系。县级中心负责统筹规划、协调指导、监督考核和应急处置,配备专职人员*名。乡镇依托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或独立设置监管站,全县*个乡镇均挂牌成立监管机构,明确专职监管员*名,落实了办公场所、基本设备和经费保障。村级按照“一村一员”原则,从村组干部、种植养殖大户、农技员中选聘协管员*名,负责日常巡查、信息报送、宣传引导等工作。二是明确各层级职责任务。制定了《*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详细规定了县、乡、村三级网格的职责边界和工作任务。县级重点负责制定计划、组织培训、风险监测、执法办案;乡级重点负责日常巡查、快速检测、指导服务、信息汇总;村级重点负责田间地头巡查、农户宣传、情况报告。通过清单化管理,确保了各级网格职责清晰、任务明确、运行高效。三是建立顺畅的联动机制。建立了网格间信息通报、联合巡查、协同执法机制。村级协管员发现风险隐患立即上报乡镇站,乡镇站初步处置并上报县级中心,县级中心根据情况组织研判和联动处置。同时,加强了与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的外部协作,实现了从田间到餐桌的部分环节监管衔接,形成了监管合力。

(二)强化队伍能力建设。 一是注重人员选拔与配备。严把基层监管人员入口关,通过公开招录、内部调剂、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选拔具备农业、法律、检测等相关专业背景或实践经验的人员充实到监管一线。目前,县乡两级专职监管人员中,大专以上学历占比*%,相关专业背景人员占比*%。村级协管员优先选择熟悉当地情况、责任心强、群众基础好的人员担任。二是开展系统化培训教育。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知识纳入全县干部教育培训体系,每年制定详细的培训计划。针对县级人员,侧重法律法规、执法程序、风险分析、应急处置等专业能力提升,年培训不少于*学时。针对乡级人员,侧重快速检测技能、巡查要点、信息平台操作等实操技能,年培训不少于*学时。针对村级协管员,侧重基础知识、巡查职责、报告程序等应知应会内容,采用集中授课与现场教学相结合方式,年培训覆盖率达100%。三是建立考核激励机制。制定了《*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绩效考核办法》,将日常工作成效、发现问题能力、任务完成情况等纳入考核指标,考核结果与绩效工资、评优评先、职务晋升挂钩。对表现突出的基层监管人员和协管员给予表彰奖励,对履职不力的进行约谈、调整,有效激发了队伍活力。

(三)压实属地管理责任。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纳入各乡镇、相关部门年度绩效考核体系,权重占比达*%。每年召开专题会议部署研究,定期听取汇报,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纳入重点督查范围,定期开展专项督查。二是推行承诺制与告知制。县政府与各乡镇政府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标责任书》,各乡镇与辖区内主要生产经营主体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明确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同时,向所有登记在册的生产经营主体发放《农产品质量安全告知书》,明确法律法规要求和违规后果,累计签订承诺书*份,发放告知书*份。三是实施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执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对履职不到位、监管不得力、导致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单位和个人,依纪依法严肃追责问责。近年来,因监管责任落实不力约谈乡镇负责人*人次,通报批评相关单位*个,形成了有效的责任倒逼机制。

© 版权声明
THE END
喜欢就支持一下吧
点赞9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