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党徽党旗的尊严,规范党徽党旗及其制品的使用,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徽党旗条例》及上级有关要求,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了党徽党旗及其制品使用情况的自查自纠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工作组织实施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为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及下属学校党组织书记为成员的自查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确保自查工作有序推进。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自查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协调联络和资料收集整理等工作。
(二)明确自查范围与内容
自查范围涵盖局机关各科室、下属各学校(含公办、民办学校)。自查内容包括党徽党旗及其制品的采购、制作、发放、使用、管理等各个环节,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不符合《中国共产党党徽党旗条例》规定的使用情形,如党徽党旗及其制品的制作规格是否标准、使用场合是否恰当、日常管理是否规范等。
(三)制定自查步骤
动员部署阶段:组织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徽党旗条例》,强调自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对自查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明确自查工作的目标任务、时间安排和工作要求。
自查自纠阶段:局机关各科室、下属各学校按照要求,对照自查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梳理党徽党旗及其制品使用情况,如实填写自查情况登记表,查找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形成自查报告。
检查督导阶段:自查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各科室、各学校的自查情况进行检查督导,通过查阅资料、实地查看、走访询问等方式,深入了解自查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对自查工作不认真、走过场的单位进行督促整改,确保自查工作取得实效。
总结上报阶段:在各科室、各学校自查自纠和检查督导的基础上,对全市教育系统党徽党旗及其制品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梳理存在的共性问题和个性问题,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制定整改方案,形成自查自纠报告,按要求上报上级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