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 2025 年上半年全区府院府检联动工作联席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府院府检联动工作的最新精神,总结回顾上半年工作成效,精准研判当前面临的挑战与问题,并就下半年如何深化联动、提升质效进行全面部署。刚才,区司法局和相关单位的负责同志分别作了汇报,情况讲得比较清楚,问题也找得比较准确,提出的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肯定成绩,正视差距,清醒认识府院府检联动工作的当前态势
今年以来,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区各级行政机关与区法院、区检察院同心同向、同频共振,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总目标,以府院府检联动机制为抓手,在化解行政争议、优化营商环境、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是 源头预防成效初显, “双下降”目标稳步推进。我们始终将“抓前端、治未病”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加强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执法人员培训等一系列举措,行政行为的规范化水平得到有效提升。今年上半年,全区行政诉讼发案量同比下降了 12 . 5 %,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保持在 100 %,行政诉讼败诉率从去年的 2 . 4 %进一步下降至 1 . 8 %,成功实现了行政诉讼发案量和败诉率的 “双下降”目标。这一下降曲线,直观反映出我们依法行政能力的提升和行政争议源头治理的阶段性成果。 二是 联动机制效能凸显,争议化解渠道更加畅通。我们持续深化府院联动 “ 1344 ”工作机制,府、院、检三方信息共享、会商研判、协同化解的工作闭环日益完善。上半年,通过联动机制共协调化解各类行政争议 260 余件,其中涉及土地征收、房屋拆迁、社会保障等领域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 30 余件,实质性化解率达到 82 %。特别是区法院设立的 “执前和解中心”,与我们的行政调解形成了良好互动,成功在诉前化解了一大批潜在的诉讼案件,节约了司法资源,也减轻了群众的诉累。 三是 复议主渠道作用彰显,行政自我纠错能力持续增强。我们坚持把行政复议作为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积极引导群众通过复议方式解决诉求。区司法局作为行政复议机构,不断优化审理流程,创新听证、调解等工作方式,努力实现 “定分止争、案结事了”。上半年,全区行政复议案件的调解和解率达到了 35 %,高于去年同期水平。一批涉及治安处罚、市场监管等领域的案件通过耐心细致的释法说理,促使申请人自愿撤回申请,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区法院、区检察院大力支持、专业指导的结果,也是全区各行政机关,特别是奋斗在法治工作一线的同志们辛勤付出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区政府,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更要清醒地看到,对标省、市的更高要求,对标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更高期待,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短板。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 法治思维 “内化于心”仍有差距。少数单位和少数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还不够牢固,“重发展、轻法治”的惯性思维依然存在。有的在作出行政决策时,程序意识淡薄,风险评估不足,为后续争议埋下隐患。有的在面对行政诉讼时,存在畏难情绪和“鸵鸟心态”,不是积极应诉、主动化解,而是一味推诿、消极应对。有的对府院府检联动机制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将其视为额外负担,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待提高。 二是 联动协作 “一体发力”尚有不足。虽然我们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但常态化的沟通会商、信息共享还不够深入、不够及时。府、院、检三方之间,以及政府各部门之间,有时还存在“信息壁垒”和“工作断点”。联动工作有时停留在“就案办案”的层面,对于案件背后反映出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挖掘不够深,未能有效转化为推动行业治理、完善制度设计的系统性成果。 三是 争议化解 “案结事了”存有堵点。当前,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仍然是我们面临的突出难题。部分案件虽然在法律程序上审结了,但当事人的“心结”没有解开,矛盾没有真正化解,导致“程序空转”甚至引发新的信访问题。特别是行政案件的执行难问题依然存在,一些行政机关在履行生效判决、裁定时态度不坚决、行动不迅速,损害了司法权威和政府公信力。我们的执前和解中心虽然成功率达到了 46 . 2 %,但仍有超过一半的案件未能在此环节和解,说明化解工作的深度和广度还有待拓展。这些问题,是我们下一步工作中必须下大力气解决的重点和难点。